公告單位案號 : 103pf001 採購名稱 : 基隆市103學年度市屬學校學童健康檢查委託專業服務 採購類別 : 勞務-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 : 基隆市立百福國民中學 機關地址 : 206基隆市七堵區福五街1號 採購方式 : 公開評選 連絡人 : 王淑娟 連絡人電話 : (02)24512975分機30 傳真號碼 : (02)24523614 本網站公告日期 : 103年7月8日 截止收件日期 : 103年7月22日 12:00 開標日期 : 103年7月23日 8: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: 新台幣 3,340,000 元 E-MAIL : c-wangs@yahoo.com.tw 廠商資格 : (一)須經立案並領有開業執照之全民健保特約醫院(診所)。
(二)須能組成健康檢查工作隊至少2組,並於契約期限內完成本市國中小學健康檢查者。
1.理學檢查部分:牙醫師1名、小(內)兒科醫師及家醫科醫師各1名、護理人員3名、工作助理2名,共計8名,組隊到校進行檢查工作。小型學校(學生數30名以下)之檢查人力為牙醫師1人、小(內)兒科醫師1人、護理人員2名及行政人員1名。
2.實驗室檢查部分:
尿液檢體採收人員至少1人,如為當日採檢並現場檢驗,則合格醫檢師至少2人。血液檢體採集醫事人員至少2人。實驗室須具有所屬合格醫驗師2名以上,以負責檢驗及判讀寄生蟲、尿液及血液檢查工作。
上述醫師、護理人員、檢驗師皆應檢附衛生局核發之執業執照及醫院服務證明造冊。另實驗室應檢據合格認證文件。
(三)其它資格應符合投標須知及評選須知相關規定。 | 附加說明 :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】
一、專人購領:請至本校出納組繳交文件費100元後,憑收據領取招標文件。
二、郵遞購領:欲郵購者請附回件信封(28×39公分),每一郵函以購買三份為限,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、地址、聯絡電話,不必填寫廠商名稱,並貼足限時掛號回信郵票72元,連同文件費(限郵政匯票並書明受款人『基隆市立百福國民中學』,另請註明招標標的名稱或案號),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(以本市限時掛號為例約須四日)寄達「基隆市七堵區福五街一號」(百福國中)
三、電子領標:廠商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得由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(網址: 請參考說明 )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。
*釋疑處理:對於本招標案之文件,廠商得於7月15日前提出疑義,機關於7月21日依廠商所提疑義釋疑。
*爭議處理:廠商與本機關間之招標、審標、決標之爭議,得依本法第75條規定,向本機關提出異議;若對異議處理結果不服,得依本法第76條之規定向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(台北市松仁路3號9樓,電話:(02)87897530;傳真:(02)87897514,提出申訴;履約爭議未能達成協議時,得依本法85條之1向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請調解。法務部調查局,電話:(02)29177777,地址: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;法務部調查局基隆市調查站,電話:(02)24668888,地址:基隆郵政60000號信箱。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,電話:(02)87897548;傳真:(02)87897554,地址:台北市松仁路3號9樓。基隆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,電話:(02)24252423;傳真:(02)24234492,地址:基隆市義一路1號。
【其他】
一、開標地點:基隆市百福國中校史室
二、本案為專業性醫療檢驗服務,業已簽奉核准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之規定,以固定單價,採「準用最有利標評選優勝廠商」方式辦理,並依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3款規定辦理決標。
三、本案檢查項目及人數、單價:
(一)、「基隆市公私立國民小學國小一、四年級及公立國民中學一年級『新生健康檢查』」。暫以9,800人數估計,每人新台幣270元正(價金結算以實際履約數量計算)。
(二)、「基隆市立高中一年級新生『高中新生健康檢查』。暫以500人估計,每人新台幣270元正。(價金結算以實際履約數量計算)
(三)、「基隆市立國民中學一年級新生及基隆市立高中一年級新生『抽血檢查』」。暫以4,300人估計,每人新台幣130元正。(價金結算以實際履約數量計算)
四、本案未盡事宜者得依據政府採購法暨相關規定辦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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