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告單位案號 : 1040120-3 採購名稱 : 桃園市政府社會局委託辦理104年度新屋家庭服務中心服務案 採購類別 : 勞務-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 :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機關地址 :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 採購方式 : 公開評選 連絡人 : 李淑香小姐 連絡人電話 : (03)3322101分機6409 傳真號碼 : (03)3352354 本網站公告日期 : 104年1月22日 截止收件日期 : 104年2月3日 9:00 開標日期 : 104年2月3日 10: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: 新台幣 3,710,000 元 E-MAIL : 102022@mail.tycg.gov.tw 廠商資格 : (一)投標廠商資格:
1.國內依法立案慈善、社會福利服務、文化教育或其他以公益為目的之社團、社團法人、財團法人。
2.社會工作師事務所。
(二)應備文件:
1.國內依法立案辦理慈善、社會福利服務、文化教育或其他以公益為目的之社團、社團法人、財團法人:法人登記證書影本及捐助或組織章程影本、投標廠商聲明書(依規定格式填妥並加蓋相關戳章)。
2.社會工作師事務所:主管機關核准開業執照影本、投標廠商聲明書(依規定格式填妥並加蓋相關戳章)。 | 附加說明 : 一、本採購104年度預算尚未完成法定程序爰依地方制度法第40條之1第2項規定先行辦理招標及決標,實際委託經費以當年度經議會審議通過之預算額度為準,如因議會審議刪除預算而致無法執行,將依採購法第64條(因政策變更、終止或解除部分或全度契約)規定辦理。
[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]:
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,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。(依政府採購法「電子採購作業辦法」第六條規定辦理)
[備註]:
1.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,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: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,其尾數不足一日者,以一日計。
2.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之期限: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覆。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,請逕洽本案招標機關:桃園市政府社會局(03-3322101分機6302)李淑香小姐查詢,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,可洽工務局採購科(03-3322101分機6770)或撥打0800080512(客服專線)查詢。
3.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招標機關:桃園市政府社會局辦理訂約手續。
4.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,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,以確保自身權益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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